如何投資老年生活,保險別亂買

圖片來源: pixabay
生活中心/摘錄整理
經濟不景氣,許多人賺得薪水扣除房租和房貸、伙食費、以及孩子的教育費,便已經所剩無幾。不少人會選擇以投資保險或股票,當作人生規劃的保障。但是你是否有個疑問,即使買了15張保單,為何換不到安全感?沒有財務顧問,如何買對、買夠、買到好的保險?《錢難賺,保險別亂買!》這本書教你把錢花在刀口上、點出如何掌握買對保險的重要關鍵。
投保「即期年金險」,保證「孝順」到天年
一定有人心裡想著,有沒有哪種金融商品可以確保「月領生活費,領到100 歲也不用擔心」。最重要的是不用怕被虧空,即便是你的兒孫們也騙不走?答案就是「年金險」。
「防子女不孝,南韓將修法,原本贈與子女的財物可要求收回」。法條的制訂或修正,往往反應的是社會現象,當子女不孝、父母要索回贈與的財產,最終需要法律當靠山時,顯示出過去社會「養兒防老」的觀念已經開始崩解。
有沒有一種金融商品,可以每月領到生活費,活到一百歲也不用擔心。並且不用擔心子女不肖、或是被虧空、被騙、被偷?答案是「年金險」。
年金險有兩種,第一類是「未來領」,也就是「遞延型年金險」。因為離退休還早,適合青壯年族群購買,可以躉繳、或期繳保險費,等到累積期滿、準備退休時,再開始申請年金給付。目前投資型保單中的「變額年金」,就是屬於遞延型年金險,靠投資績效累積資產價值,等到退休時再開始提領。
第二類是「現在領」,也就是「即期型年金險」。當屆臨退休,現在就要開始領,就可選擇即期型年金險,投資方法是先躉繳一筆保費給壽險公司(目前部分壽險公司也有提供將終身壽險保單價值轉為即期年金險),即刻按年(季、月)領取年金給付。
即期年金險適合「準退休族」購買,如果把部分老本拿去買「即期年金險」,就不用擔心老本被不肖子孫騙走;或是老本提早花完,要過的日子還很長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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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林奶奶想確保每月有2 萬元生活費,等於是每年要能領到24 萬元的年金,要準備多少錢去買即期年金險呢?假設林奶奶65 歲,需要躉繳約5,084,880 元的保費(=211,870×24),同樣的年金水準、同年齡的男性只需要躉繳4,645,200 元保費(=193,550×24)。從即期年金險費率簡表可以看出,女性費率比男性貴,因為女性餘命比男性長,未來預期領到的年金總額比較多。而且越早買,費率越貴,也就是要躉繳的保費越高。因為越早買、保險公司給付的年金期間也就越長。
再以林奶奶為例,躉繳一筆保費出去,要領多久才能回本呢?答案是21.1 年(5,084,880 元/ 240,000 元),也就是林奶奶在65 歲時買即期年金險,要領到86 歲多才能回本(65 + 21),如果活不過這個歲數,不是很划不來嗎?
但是換個角度想,年金險是用來保障長壽風險,林奶奶不管是活到90、100 歲,都不用擔心老本領完。有的即期年金險甚至保障領到110 歲,效力才終止,這是即期年金險的優點。
準退休族要如何挑選即期年金險呢?以下是考量重點:
(一)附加費用率
保戶買即期年金險,需要支付的成本稱做「附加費用率」。假設某張即期年金險的附加費用率為3%,也就是躉繳100 萬元,保險公司先賺走3 萬元,再用剩下的97 萬元,去計算往後要支付給保戶的年金,通常年金險的附加費用率為3% 上下。
(二)預定利率
即期年金險如果按照領取金額是固定或浮動來看,又可分成兩大類:甲型與乙型。甲型是按「預定利率」計算年金,每期領到的是年金是固定的(定額年金)。乙型是按「宣告利率」計算年金,每期領到的金額是不固定的(不定額年金)。甲型是市場主流,因為大多數退休族希望領到的年金(退休金)能夠穩定,而不是忽高忽低。
甲型的即期年金險是按照:(1)年金生命表、(2)平均餘命、(3)保證期長短、(4)預定利率,去計算每期可以領到的年金。其中1 ∼ 3 項,各家公司適用的標準相同,主要差異是預定利率。保險公司報出來的預定利率越高,保戶可以領到的年金也越高。
目前市場利率處於低檔,預定利率水準當然也跟著壓低,換算可以領到的年金給付會較少,因此保戶目前對於即期年金險接受度不高,保戶可以選擇的商品也很有限。
即使如此,由於即期年金險是保障長壽風險的好工具,準退休族還是可以考慮將部分資產轉買即期年金險,讓最基本的生活費能夠確保,活多久、領多久,其餘部分資產才去找變現性與報酬率相對較高的工具。
(三)保證期間
保證期是指:「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保險公司保證給付年金的期間,如果在保證期間身故,則依約給付給受益人,直到保證期滿。」也就是保證期有兩個重要意義,第一個意義是:不論被保人是生是死,被保人或受益人都可依約領取年金,保證期內領回金額不得低於躉繳保費。
第二個意義是,被保人(即要保人)可以在保證期內申請提前給付未提領完的年金餘額。但是保證期滿後,就不能再中途解約、或是保單借款,也就是這筆資金完全沒有變現性了,但是被保人若仍持續生存,保險公司就須持續給付到110 歲才算滿期。
有的保單保證期一律是10 年,有的保單是按投保年齡決定保證期,越早投保、保證期間越長。越晚投保、保證期間越短。譬如男性50 歲投保,保證期為29 年,如果是65 歲投保,保證期縮短為23 年。
保戶於保證期內仍有選擇變現的權利,保證期滿就會喪失變現的權利,因此保戶會希望保證期越長越好。但是計算年金多寡,保證期也是其中一項變數,保證期越長、需要躉繳保費越高;保證期越短、躉繳保費越少,要看保戶個人考量。譬如張三在60 歲時買了某家即期年金險,想要年領24 萬元,如果選擇保證期10 年,需要躉繳560 萬元多;如果選擇保證期20 年,躉繳保費就要多花15 萬元多(5,758,080 - 5,604,600 = 153,480 元)。
如果擔心子孫覬覦,要斷了子孫慫恿將保單變現的困擾;或是擔心年老容易被騙,要確保老本只能專款專用,保證期應該越短越好。
(四)安全性
即期年金險不是存款,不會受到中央存保的保障,而是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是此項基金規模有限,保戶自己也要避免選擇淨值為負的保險公司,免得保險公司比自己還短命,就沒辦法靠保險公司養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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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時報出版《錢難賺,保險別亂買!》一書,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原文網址:https://kairos.news/28009

製造假資料設立公司 負責人違反公司法判關55天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胡姓男子前年3月為了成立數位公司,透過某代辦公司辦理登記,代辦公司將資料轉交給李姓記帳士後,他竟偽造金流資料,表明收足股款,向經濟部申請核准設立該公司,損害經濟部管理公司設立登記正確性。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胡男、記帳士觸犯公司法,分別判處拘役55日緩刑2年、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

       檢調調查,胡男上網找代辦公司協助辦理公司設立登記,該代辦公司將相關資料交付給李姓記帳士後,由其稅務記帳報稅代理人事務所協助辦理相關事項。李姓記帳士明知胡男未交付1百萬的股本款項,竟先將自身的1百萬轉進胡男欲設立的公司帳戶內,隔天再將款項轉到自己的帳戶內,佯裝成胡男公司的1百萬股款已經收足,接著備齊資料到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登記。

承辦人員僅進行形式審查,誤認定資料均符合規定,將不實事項登錄,核准胡男設立登記公司。

胡男及辦理登記的記帳士,均向法官承認犯行。法官認為,依公司法立法旨意,公司資本是公司經濟活動及信用基礎,除了公司設立時需載明公司資本額,並應收足相當於資本額的現實財產,成立後至解散前皆應力保資本額;已毫無資產基礎公司從事營業,會損害一般債權人,所以公司負責人應確實將應收足,並補得發還或任由股東回收。

胡男與李姓記帳士行為已經違反公司法,分別判處胡男拘役55日得以科罰金5萬5千元,緩刑2年,並支付國庫5萬元;李姓記帳士則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金9萬元,並沒入不法所得5千元。

原文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15691?utm_medium=M&utm_campaign=SHARE&utm_source=LINE

國保10年補繳期倒數計時 錯過終生少領50萬元



108.01.19 蘋果日報網站




國民年金上路將滿10年,本月底將是第一期保費欠費補繳的最後期限,期限過後仍未補繳,過期年資將作廢、不得補繳,最後領取老年給付時也不得請領較優的A式計算。勞保局統計發現,首期有欠費紀錄者仍高達103萬人,1月底若再沒繳保費,終生恐損失達50萬元以上。

國民年金保險2008年10月起開辦,334萬名未投勞、農、軍、公教等其他社會保險者,如家庭主婦和失業者,25歲以上到未滿65歲前會自動納保,目前每月保費為932元。按時繳費者,保險期間可領生育、喪葬給付;繳費至65歲後,每月至少可領3628元老年年金給付。

國民年金老年給付分為A、B兩種計算方式,A式最低3628元起跳,再以月投保金額18282元乘以年資再乘以0.65%;B式則是直接以投保金額乘以年資乘以1.3%,未享有最低保證。

勞保局統計,所有被保險人中有首期欠費紀錄者仍高達103萬人,其中有首期欠費紀錄但目前未投保國保有70多萬人,另有32萬7千多人目前仍在投保國保中。這32.7萬人中,有8000多人是64歲以上、即將可以申請國民年金的年紀。

勞保局試算,若首期繳費至今,最多每月可領4816元;若有首期欠費紀錄,則僅每月僅能領2377元,一來一往每月相差2439元,若以平均餘命83歲推估,相當於終生損失52萬6824元入帳。

勞保局說,這段期間除由各地國民年金服務員訪查外,也積極製作廣告呼籲欠費民眾繳費,依統計,從首期至今保費合計約9萬多元,若有經濟困難者可申請分期,最多40期;近日更放寬65歲以上或重度以上身障者、欠費達3000元者,不論年收皆可辦理分期,呼籲民眾儘速繳費。

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創會理事長張凱翔說,國保有部分給付是從舊有的敬老福利生活津貼而來,本來就有社會福利的性質,對於這類超過10年補繳期的民眾應該從寬辦理,如政府若無法舉證確實合法送達,或民眾可舉證確實沒有收到繳費單,應一律可讓民眾補繳。

家庭主婦張小姐說,國民年金連政府都繳不出錢來,還反過來向基金欠錢,這種保險要民眾怎麼繳得下去?60歲的陳太太說,開辦10年誰會記得到底有沒有欠繳,所有資料都在政府手上,政府應拿出更有效的通知方式。(唐鎮宇/台北報導)

原文網址: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19/1503021/?utm_source=line&utm_medium=messenger&utm_campaign=twad_article_share&utm_content=share_link

台商紙上公司 要課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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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VI(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等地設置紙上公司,再轉投資中國大陸設廠的台商們,已被盯上。財政部公告CFC(個人受控外國公司)要點,將對台商以直接或間接持有資本額或股份合計達50%,並設立於低稅負地區紙上公司,視為境內企業做穿透課稅,估有數十萬家台資企業受影響。



為避免企業假借紙上公司個人股東名義規避CRS(共同申報準則)條款,財政部公告CFC要點,以防漏網之魚,估計將對繞道第三地投資中國大陸、且資產多配置在海外者衝擊最大。但因此一實施要點涉及兩岸稅務機關的協商,因此正式實施日期尚未確定。

CFC要點明定列入課稅範圍的三大類型,第一是我國稅籍居民持有低稅負地區公司50%以上資本額或股份,將視為對該公司有實際持有權。第二是台灣稅籍居民對該企業有重大影響力,可用任何方式控制董事會議過半數表決權之權力、企業財務及營運政策等。第三是我國稅籍居民個人股東、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合計持有該企業股份或資本額10%以上。


若符合CFC課稅範圍,個人股東須按持有情形,依照比例認列低稅負地區紙上公司當年年度盈餘,並按照我國現行「最低稅負制」申報,也就是境內外所得總合超過670萬時,海外所得須用20%稅率申報,但海外所得低於100萬元者無須申報。


不過,財政部在審查細項中也設立個人CFC避風港條款,若該外國公司本身可證明有實質營運活動,或個人、配偶及二等親持有資本額、股份,年度盈餘合計在700萬元以下,就可豁免課稅。


個人交易受控外國企業股份或資本額,如果不屬法令「避風港條款」範圍,必須按持股比例認定公司盈餘是屬個人股東獲配的海外股利所得,應依規定課稅,但如果當年度有虧損,可以減除。


藍營立委曾銘宗表示,財政部採取CFC等國際反避稅手段追稅下,未來部分企業在海外資產、公司帳戶將會逐漸浮出檯面,且加上國際洗防標準日趨嚴苛,海外的資產資訊勢必得透明化,企業家必須審慎面對國際趨勢。

保險金計入遺產課稅 受益人不必再計算繳交最低稅負


2018-12-26 12:19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很多人對稅務會有一些似是而非觀念,最常聽到就是「保險金3330萬元內免稅」。
所謂3330萬元免稅的說法,其實來自於所謂的「最低稅負」課稅原則。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解釋,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保單「受益人」領取「特定保險給付」時,必須計入「基本所得額」來計算是否應繳交俗稱的「最低稅負」。


而「特定保險給付」,是指須同時符合以下3項原則的保險給付;1、民國95年1月1日之後訂定的保險契約。2、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3、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 (健康險和傷害險除外)。

陳秋蘭表示,同時符合前述3要件的保單,「生存給付」須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算,但「死亡給付」保險金,每1申報戶全年領取合計在3330萬元以下部分,則免予計入;僅就扣除3330萬元後的數額和海外所得等項,一起納入當年度基本所得額中來計算最低稅負。
但保險稅務問題除涉及最低稅負,跟「遺產稅」也有關。

假設保單受益人領取符合前述條件的保險金,應繳交最低稅負,但這筆保險金,若又被稅捐稽徵機關依實質課稅原則計入遺產課稅,豈不是「1筆保險金剝2層皮」,兩頭都課稅?
對此,依照財政部解釋函說明,「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給付,既經稽徵機關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係屬遺產,尚無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之適用,而應計入被繼承人遺產課徵遺產稅,自無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問題。」
陳秋蘭解釋,也就是說,課徵原則不是遺產稅與所得稅2擇1,「而是先確定是否課徵遺產稅」,若保險金計入遺產課稅,受益人就不必再計算繳交最低稅負;若未計入遺產課稅,才納入最低稅負計算。

但陳秋蘭也表示,實務上,遺產申報必須在當事人過世後6個月內進行,申報後,還要經過嚴謹的審核作業,因此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核定。假設5月申報所得稅時,這筆遺產稅已經核定了,家屬就會知道這筆保險金是否要計入遺產課稅,便可決定是否應申報最低稅負;倘若遺產稅尚未核定,她建議受益人還是先申報所得稅,之後再判斷是否可以退稅,以免未申報而受罰。

富邦證券提醒,保險金「實質課稅」個案中,常見的8大態樣中,有1項就是巨額投保,但實質課稅審查是採綜合認定,還會兼看投保動機、保單性質、經濟狀況及時程等,較難斷定大額保險金是否核課遺產稅。但撇開稅務審查結果是否盡如人意,保單絕對是資產傳承上的極佳工具,但須正確使用及解釋,再輔以得宜的稅務申報,才能「保得輕鬆,稅得安穩」。



很多人對稅務會有一些似是而非觀念,最常聽到就是「保險金3330萬元內免稅」。圖為...
很多人對稅務會有一些似是而非觀念,最常聽到就是「保險金3330萬元內免稅」。圖為情境 照。圖/康健人壽提供

境外電商B2C賣勞務 須開發票

Alice小結:

1.雖然境外電商B2B要繳營業稅,但是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但買受
人為依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其購進之勞務,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
免予繳納.....,所以使用401表申報的營業人應可不報繳。

2018-12-27 00:1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境外電商交易蓬勃發展,財政部國稅局昨(26)日提醒,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給我國營業人,必須由我國營業人辦理扣繳;如果銷售對象是一般自然人,明年起境外電商必須開立統一發票,並依規定報繳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境外電商依據規定,原則上必須於明年起開始開立統一發票,並有一年的輔導期。

推薦



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提供

不過國稅局近期常接到營業人詢問,如果向境外電商購買電子勞務,是否可以取具雲端發票,免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申報?

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對此表示,境外電商銷售勞務給我國營業人、機關團體,屬於B to B形式,與銷售給國內個人的B to C形式情況不同。
如果是B to B,營業稅方面,就是由境內營業人在給付報酬的下一期開始15日內,就給付額繳納;營所稅方面,也是由境內扣繳義務人在給付時扣繳稅款。也就是說,境內營業人必須在營業稅申報書上填報,機關團體則填具機關團體營業稅繳款書繳納營業稅,並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及憑單申報。

不過若是B to C,營業稅部分,境外電商必須辦理稅籍登記,並以每兩個月為一期,在下一期開始15日內申報繳稅;營所稅部分,境外電商可提具相關帳簿核實減除成本,並在5月報稅季時申報繳納,也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定淨利率及貢獻程度,所屬國家與我國有簽署租稅協定的話,也可申請適用相關減免。

上臉書登廣告 扣繳率6%-2019年-2021年

Alice 小結:

跨境電商的營所稅計算方式為「收入x淨利率x貢獻程度x扣繳稅率20%」


例如: 企業支出臉書10,000元廣告費,扣繳所得稅為=收入10,000元x淨利率30%x貢獻程度100%x扣繳稅率20%= 600元                               

2018-12-27 00:1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臉書(Facebook)申請核定淨利率、貢獻程度,近日已獲得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核准,2019年至2021年三年間,淨利率維持30%,貢獻度維持100%,也就是當企業透過臉書刊登廣告時,所需負擔扣繳稅率維持6%。

境外電商自今年起必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少國內營利事業視臉書為重要的宣傳平台,常需要在臉書上刊登廣告。近期有不少營利事業詢問,明年起刊登廣告的扣繳稅率,是否有所變動?台北國稅局表示,臉書已經於近日提出申請,淨利率、國內貢獻度不變,因此明年扣繳率也維持6%。


依據財政部頒布的跨境電商課徵營所稅新制,計算營所稅方式為「收入x淨利率x貢獻程度x扣繳稅率20%」,而國稅局核定臉書淨利率30%、貢獻度100%,因此扣繳率20%可降至6%。舉例來說,如果支付給臉書1萬元廣告費,依規定適用淨利率30%、貢獻度100%,在乘以境外企業扣繳率20%後,共需扣繳600元所得稅。

公告108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

 財政部公告108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如下: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
1、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15%。
3、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         
(三)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9萬元以下部分。
2、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
(四)扣除額:
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3、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6、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二、贈與稅
(一)免稅額:每年220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 
1、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之15%。
3、超過5,000萬元者,課徵625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20%。           
       財政部表示,依遺贈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上開遺產稅、贈與稅之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的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因108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未達應行調整標準,均免予調整。
       上述公告金額適用於108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公告內容可至該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點選「公開資訊\賦稅法規\行政規則\遺贈稅法相關法規\108年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扣除額之金額」項下查閱。

新聞稿聯絡人:羅科長珮儒
聯絡電話:(02)23228147

營所稅申報 三點教戰

2018-12-25 00:36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營利事業報稅,要注意所得稅制優化後的變革及時程,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調整、獨資合夥組織所得無須繳納營所稅,以及廢除兩稅合一制部分設算扣抵制度,明年度報稅時就可適用。

財政部國稅局昨(24)日表示,總統今年2月公布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並自今年度實施。該局表示,對於營利事業而言,主要有三大方向,包括營所稅稅率調整、獨資合夥所得無須繳納營所稅、廢除兩稅合一。


北區國稅局表示,明年營所稅稅率將從17%調高到20%,而課稅所得額在50萬元以下的營利事業,則分三年漸進式調高1%,也就是2018年稅率為18%、2019年為19%、2020年以後按20%課稅。


而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則由10%降為5%,2020年5月辦理2018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時,就可以適用;但2019年5月申報2017年度未分配盈餘時,稅率仍維持10%。

原文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555907?utm_source=linemobile&utm_medium=share

贈品列廣告費 須附證明



       營利事業為了增加商品銷售量,最常使用的促銷方式包括隨銷貨附贈物品,一方面除了可吸引消費者,另一方面又可列報廣告費,可說是一舉兩得。不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24)日提醒,列報廣告費必須要檢附證明文件,以免遭剔除補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銷貨附贈物品,必須在銷貨發票上加蓋贈品贈訖戳記,並編製具有統一發票號碼、金額、贈品名稱、數量及金額的贈品支出日報表,作為認定。

       例如加油站最常以這種方式促銷,業者銷貨附贈物品,就可以將促銷海報、促銷辦法以及促銷相片等證明,及每日開立的統一發票起訖區間,編製贈品支出日報表作為憑據。

國稅局提醒業者,如有銷貨附贈物品,列報廣告費支出,務必要注意取具符合稅法規定的證明文件,以免遭到剔除補稅。

原文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555905?utm_source=linemobile&utm_medium=share

2019年新制懶人包

Alice 小結:

2018年要結束了,注意一下新的規定喲,才不會不小心就犯錯了。


       2019年就快到了!有哪些重大措施或是新制要上路,像是基本工資調漲、新型機車強制加裝ABS、郵局停止兌換統一發票獎金、內用禁止使用塑膠吸管、108年新課綱上路、育兒津貼發放等等,聯合新聞網幫你用圖表一次清楚的整理告訴你,自己注意外也歡迎分享給身邊的親朋好友知道喔。




圖/聯合新聞網製作
圖/聯合新聞網製作

原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532914

如何投資老年生活,保險別亂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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