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將薪資以多報少 可能觸犯3法令

簡松柏/台南高分院公設辯護人

針對讀者所問的「公司所付的薪資報稅,沒有實報實銷,是以最低薪資去報稅,這樣違反哪個法條?」

《魔高一丈,慣老闆竟用這招規避工時上限》一文回答說:「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因此,雇主高薪低報員工薪資而投保者,恐有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規定。」

這個答案,其實就只是正確的答案之一。事實上,按照個別事件的具體情況,雇主(公司)所違反的法令可能還有許多,例如以下的規定就是(在具體個案的適用上,是複雜的;本文的目的,只在於介紹雇主所可能違反的規定):

1.《全民健康保險法》
雇主如果「以多報少」來為員工投保全民健康保險,這投保行為該當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第一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將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以多報少者,除追繳短繳之保險費外,並按其短繳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至四倍之罰鍰。」(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規定,是第一類被保險人第一類被保險人。)

2.《刑法》
a.第二一五條規定:「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雇主是從事業務之人,並且,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這是屬於雇主的「附隨業務」。

b.第三三九條第二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詐欺得利罪)「以多報少」的投保行為,雇主其實是詐欺勞工局、健保局,讓自得到減少支出(應分擔)保費的不法利益。

c.參考判決
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257號刑事判決:「A......公司負責人,B......擔任會計,其等並以辦理00公司員工投保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為附隨業務,均為從事業務之人。」「......未依規定按時申報更正為正確之投保薪資,以此種以多報少之方式施用詐術,致勞保局、健保局承辦人員,誤認C每月經常性薪資為16,500元,而據以核算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金,足以生損害於勞保局及健保局對於保險管理、投保薪資申報之正確性......00公司因而取得該等減少支出之不法利益。」106年度上易字第2125號刑事判決:「A為......公司負責人,並以為其員工投保勞工保險(下稱勞保)為附隨業務,為從事業務之人。」「......未依規定按實申報更正為正確之投保薪資,以此種以多報少之方式施用詐術,致勞保局承辦人員誤認B之每月經常性薪資為36,300元,而據以核算保險費,足以生損害於勞保局對於保險管理、投保薪資申報之正確性......A因而取得該等減少支出之不法利益。」

3.《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
為了減少勞保、健保、勞退負擔而短報薪資,隨之而來,在稅捐或商業會計法令的遵守上,雇主通常也會有所違背、以至一併觸犯:

a.《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代徵人或扣繳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匿報、短報、短徵或不為代徵或扣繳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b.《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c.參考判決
桃園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1741號刑事判決:「A......為所得稅之扣繳義務人B公司之負責人。A於擔任負責人期間,明知自己及B公司員工等人八十六年度之薪資總計為新台幣五百六十七萬九千六百七十八元,該公司並已於各月預扣各該員工所得稅合計為二十五萬四千九百二十三元,竟於八十七年一月間,委由不知情而為B公司處理會計業務之企眾會計事務所人員C,在其業務上製作以該公司名義出具,屬於商業會計憑證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上,偽填A及上開員工八十六年一月至十一月份之扣繳稅額僅計一萬六千二百七十元之不實內容,並以此之不正當方法,短報渠等已扣繳稅額總計二十三萬八千六百五十三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核被告所為係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扣繳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短報扣繳稅捐、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名......。」(適用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一重處斷,判決主文:A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出版時間:2018/09/16 12:1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如何投資老年生活,保險別亂買

圖片來源: pixabay 生活中心/摘錄整理 經濟不景氣,許多人賺得薪水扣除房租和房貸、伙食費、以及孩子的教育費,便已經所剩無幾。不少人會選擇以投資保險或股票,當作人生規劃的保障。但是你是否有個疑問,即使買了15張保單,為何換不到安全感?沒有財務顧問,如何買對、買夠、買到...